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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有住房、集资建房出售分户办证工作流程
责任部门: 萍乡市房管局 生成日期: 2015-05-19 公开方式:
信息索取号: J00000-1102-2015-0043 公开时限: 文件编号:

  一、办理公有住房、集资建房出售全产权工作流程

  (一)、申请人提出办证申请

  1、未办理整栋产权申请时申请人需提供如下材料:

  (1)、市住房办(原市房改办)同意建设的批复

  (2)、产权处出具的面积测绘报告

  (3)、市发改委会同市住房办认定的住房价格认定书

  (4)、申请人夫妻双方职务(称)、参加工作时间、现住房状况证明及住房缴款发票

  2、已办理整栋产权申请时申请有人需提供如下材料:

  (1)、整栋产权证复印件

  (2)、申请人夫妻双方职务(称)、参加工作时间、现住房状况证明及住房缴款发票

  (二)、申请人填写办理全产权审批表

  1、公证处自愿办理住房公证,更名者必须办理公证

  2、缴纳有关费用

  (1)、补缴购房款

  (2)、维修基金

  (3)、房屋交易费

  (4)、超面积费

  3、审批表一式六份

  二、完善公有住房、集资建房全产权工作流程

  (一)、申请人提出办证申请

  申请时申请人提供如下材料:

  1、半产权证

  2、缴费发票

  3、产权监理处核准的住房面积

  (二)、申请人填写完善全产权审批表

  1、公证处自愿办理住房公证、更名者必须办理公证

  2、缴纳有关费用

  (1)、补缴购房款

  (2)、维修基金

  (3)、房屋交易费

  3、审批表一式六份

  三、审批及时限

  (一)、审批

  科室人员、科室负责人、分管领导三级审批

  (二)、时限六天(以提交申请材料齐全、缴齐缴纳有关费用为计算日)

  四、时间安排

  (一)、每周一上午为申请时间

  (二)、每周二、三、四为审批时间

  (三)、每周四上午为领取审批结果时间

  五、温馨提示

  (一)、公证办理

  安源公证处(滨河东路2幢2楼北桥桥头)联系电话:6834196

  ※收复印件

  (二)、住房状况办理

  富丽大厦四楼市房管局房产档案馆 联系电话:6837350

  ※收复印件

  (三)、交易费缴交办理

  富丽大厦四楼交易大厅 联系电话:6820836

  ※收复印件

  (四)、住房面积核准办理

  富丽大厦四楼产权监理处办理大厅 联系电话:6816786

  (五)、住房款、维修基金、超面积费缴交办理

  中国银行任何网点

  全称:萍乡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

  帐号:194703612826

  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萍城支行

  ※注明交款单位和姓名

  (六)、市住房办联系电话:683108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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